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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接待室的作用?
一、履行下列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二、工作准则:
1、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2、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4、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7、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10、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如何化解单位内部矛盾?
一是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完善单位内部纠纷调处机制,是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治本之策。
二是从基层抓起,基层是单位稳定的基础,处理好内部矛盾重点在基层。
三是要从矛盾的苗头抓起,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第四是健全领导领导机制,健全道德规范教育机制。
第五是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事不对人。
什么叫人案矛盾?
2月27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及《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
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谈及法院“人案矛盾”时表示,人案矛盾影响到司法公信,但并不全是“案多人少”导致,不能全靠增编加人解决问题。
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同比上年分别上升8.8%、10.6%。
胡仕浩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呈递增态势,人案矛盾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并影响到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但实事求是讲,人案矛盾并不全是“案多人少”导致,成因也包括诉讼理念、资源配置、审判管理、诉讼制度、科技运用和司法能力等多重因素。
胡仕浩认为,破解人案矛盾,不能全靠增编加人,而是要通过改革进一步释放潜力、盘活资源、激发活力。
基于此,上述改革纲要提出了对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纲要指出,要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法院集中精力解决更具规则意义的案件。
其次,改变“所有事务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司法辅助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交给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去做,实现减负增效。
与此同时,还要转变“案件越多成绩越好”的司法政绩观,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探索扩大独任制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进一步完善送达机制。” 胡仕浩还指出,最高法还将推动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高级人民法院将政法专项编制向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和基层人民法院倾斜,调整优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的布局结构,全面提升司法效能。
贵州省信访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第三条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第四条 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
2021平安建设县域社会治理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平安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建党 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全力做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切实探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各单位各股室各司其职、广大职工干部广泛参与的新型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充实工作力量。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风险评估纳入党组、行政决策工作必经程序,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3、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采取定期抄告督办、落实领导包案等办法限期化解突出矛盾纠纷。进一步对因突出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导致发生影响稳定问题的单位、股室实行平安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漏报、瞒报或作虚假报告的,一旦引发影响稳定的问题,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4、健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意外事故、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改革与转岗分流、退(离)休职工待遇、收费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机制,高效、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
5、健全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研判、报送、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力量等保障措施,全面加强培训和日常综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6、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整治。针对车站、物流、城市客运、危险品运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等易引发治安问题的场所和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对治安重点地区情况复杂、矛盾突出、解决难度较大的地方,要实行党政领导包点整治制度。要围绕热点和难点,找准工作突破口,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制度,确保边治理、边改进、边巩固,做到整治一处、